安徽合肥:通报三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
发布人: 杨光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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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肥西县山南镇洪桥五保供养中心原院长朱先道、院长朱明来等4名同志因违规套取五保供养经费问题被“一案双查”。经查,洪桥五保供养中心原院长朱先道、院长朱明来以死亡尚未注销五保户名义套取供养经费,2012-2017年,该中心共套取经费计321824元。201794日,山南镇纪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朱先道、朱明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套取的资金全部予以追缴。山南镇民政办原主任卫建功因监管不力,2017512日,肥西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山南镇原党委委员郭本奎因监管不力,2017512日,肥西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二、巢湖市坝镇敬老院原院长王成举违规虚报冒领五保供养资金问题。经查,2014-2017年,坝镇敬老院原院长王成举,在五保老人王某某被其弟弟接回老家照顾赡养的情况下,仍以其名义从镇政府虚报冒领专项财政资金共计9600元。其中,1950元作为节日补贴发给王某某,7650元作为敬老院津补贴发给其他老人。2017926日,坝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成举党内警告处分。

三、肥东县梁园镇管湾社区主任管振全履责不力问题。经查,2014年,管湾社区主任、包组干部管振全在核查汪某某贫困户申请时,调查不深、审核不细、把关不严,未能精准识别汪某某不符合贫困户条件情况,致使该户违规享受财政代缴医疗保险450元等扶贫政策。20171129日,经梁园镇纪委研究并报镇党委决定,给予管振全党内警告处分。取消汪某某享受扶贫政策资格,违纪款项全部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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