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市纪委通报8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问题
发布人: 董铭胜 来源: 玉溪市纪委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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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玉溪市纪委通报8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问题。

1.元江县原县委常委、因远镇党委书记白沙才骗取扶贫专项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6年,白沙才在担任因远镇党委书记期间,授意相关人员向群众隐瞒产业扶贫政策,编造参与因远镇北泽村委会柑桔种植产业项目107户农户的花名册,编入因远镇整乡推进扶贫开发项目实施方案向上级申报。在方案评审通过后修改完善期间,白沙才擅自安排他人将107户农户变更为2户进行上报审批。方案获批后,白沙才又指使、邀约8名非扶贫对象关系人共同组织实施该产业扶贫项目,骗取柑桔苗木补助款、配套机耕路及灌溉等工程项目财政补助资金150万元。白沙才还存在个人违规决定重大事项、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等违纪行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澄江县龙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岳敬编造农村危房改造虚假数据问题。2017年11月,岳敬在明知龙街街道农村危房改造实际开工率未达到100%的情况下,分5次向澄江县4类重点对象C、D级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报送龙街街道C、D级危房改造开工率为100%。岳敬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元江县因远镇伴坤村独寨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组长李动服侵占集体资金和公物问题。2013年至2016年,李动服以为独寨村民小组申报哈尼族布孔支系成员需要支付住宿费、交通费等为由,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违规向村民收取活动费1100元。收取的活动费1100元和上级补助独寨村民小组的集体草原补贴款2972.2元共4072.2元,被李动服私自留存、侵占归个人使用。此外,李动服还擅自将独寨村民小组集体公厕封堵改建,用作个人生活用房。李动服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款已全额追缴。

4.元江县因远镇民政办工作人员李建华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时任因远镇伴坤村委会主任李建华在明知位于伴坤村的自家老宅不符合申报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情况下,违规串通申报经办人员,用其父亲的名字和“一折通”,为其父亲申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获得补助资金10200元。李建华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款已全额退缴。

5.元江县因远镇党委、政府违规决策、盲目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问题。2016年,元江县因远镇党委、政府在组织实施卡腊村委会龙塘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中,未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和集体决策制度,不重视地灾评估报告作出的结论,在项目隐患未消除的情况下,依然继续实施该项目,造成该项目在2017年5月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考核时发现选址存在问题,被全省通报并叫停项目施工。因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金诚,因远镇政府项目办原负责人、卡腊村委会挂包工作组组长李黎明分别受到通报、诫勉问责。因远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范建良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通报、诫勉问责。

6.易门县小街乡木冲村党总支书记王以周在办理低保中优亲厚友问题。2012年10月至2016年4月,王以周在担任村党总支书记期间,明知其女儿在易门县城已购买商品房,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的情况下,为其女儿办理并领取低保资金7358元。王以周还因虚报木冲村烤烟受灾面积,套取烤烟受灾理赔款20.59万元作为村委会集体资金使用的违纪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个人领取的违纪款已全额退缴。

7.新平县古城街道他拉社区报账员易凤金侵占集体资金问题。2014年1月至2月,易凤金在担任他拉社区报账员期间,重复报销他拉社区2013年领导干部补助17958元,并将报出的资金占为己有。易凤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额退缴。

8.新平县戛洒镇耀南村委会冬瓜林村民小组副组长杨超德长期截留村组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5年,杨超德将应兑付群众的集体草原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共25452元截留,未兑付给群众或存入集体账户管理,归个人使用。杨超德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款已全额退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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